交通运输规划
绵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7-02-24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交工作,根据绵阳市和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并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法律普及与法律执行相结合,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坚持“依法治交、普法先行”,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交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系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绵阳“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市交通运输“十三五”总体发展目标,服务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改革,服务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服务“四个交通”发展,科学安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内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形式和手段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突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与规划、建管、运营、安全等工作的融合,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参与者的法律素养。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目标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经验,以《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国家保密法》、《公路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突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培训教育,健全和创新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普法阵地,创新形式和内容,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增强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牢固树立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市纲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依法治市纲要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增强交通运输行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必须摆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在全行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国体、政体,宣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治绵阳”建设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法律原则,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法律素养。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认真做好交通运输经济与市场经济领域、行业治理与社会治理领域、行业安全生产与国防交通领域以及交通运输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征地拆迁、高速公路收费、矛盾纠纷化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注重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法治要求,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交通运输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引导全行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要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公路法》《港口法》、《航道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港口经营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强化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积极保护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主动预防安全风险。


  (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开展瞄准行业、深入企业、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形式多样的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交通运输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文化、单位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交通运输决策、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打造一批行业普法文化品牌,繁荣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广,重点培育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典型,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交通运输法治文化的精髓,增强全行业法治信仰。


  (七)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治理,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深化交通运输企业依法经营,教育引导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有效发挥行业公约、企业章程、团体守则的积极作用。推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动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强化交通运输参与者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完善守法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提高行业综合治理法治化水平。


  (八)强化交通运输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积极支持、指导和鼓励本地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企业内部法治培训和社会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企业管理、依法诚信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服务品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观念,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交通运输系统实施“七五”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服务对象和全社会交通运输参与者。重点是交通运输系统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


  (一)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章和党内法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学习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每年要举办不少于两次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和一定数量的法治专题讲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与依法行政、正确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法治培训要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每名公务员每年参加法治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将公务员学法守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要以“三基三化”建设为载体,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综合法治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治培训不少于40学时,学习情况纳入执法评议考核。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以《公司法》为中心开展培训教育,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合同法》为中心开展培训教育,推进市场经济秩序的优化,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以《劳动法》为中心开展培训教育,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诚信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以开展“致富思源、支持党建、构建和谐企业”主题活动为载体,加大非公有制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7年4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工作细则和具体措施,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的安排部署。并将规划及时报市局法规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2020年6月)。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及时部署,落实措施,抓好指导,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要完成“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并将结果报市局,市局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建立健全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一是加强领导、落实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是建立健全“七五”普法运行机制,继续建立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责任制、年度工作检查督促制度、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要认真研究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依法治理工作细则和标准,推进各个层面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局将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职责。各单位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经费,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


  (四)抓好系统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量。抓好普法骨干培训,重点抓好对“七五”普法必读内容的培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力量的培养,充分发挥这些社会力量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特殊作用。